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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刻不容缓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3-12-04

祖长云

  方舟子质疑林志颖推销假保健品,林方:不配合炒作。方舟子对林志颖声称“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是他本人带领团队研发一事提出质疑。第一,他认为所谓“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并不是林志颖团队自己研发的,而是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的定牌加工产品;第二,方舟子认为林志颖自称“Dr.Lin、林博士”是欺诈行为,因为林志颖毕业于艺校,从未获得过博士学位;第三,对于“爱碧丽”推销的价值1080元的胶原蛋白饮品,方舟子称所谓“逆龄、逆生长”的宣传语都不实。对此,林志颖方面表示不愿回应,一位工作人员只承认“爱碧丽是林志颖与台湾一家很大的企业合作”。(11月25日中国新闻网)

  早在2007年的CCTV“3•15”晚会上,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减肥茶虚假广告事件被曝光后,“明星代言”就广受关注。近些年来某些明星们总是和虚假广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个别明星利用自身影响力,大发“不义之财”、大肆吹嘘产品效果,结果不管是商家还是明星都赚了个盆满钵满,结果受伤害的只是老百姓而已。

  以前由于我国对明星代言没有相关硬性法律法规,所以个别明星就钻法律空子,“给多少钱吹多大牛”自然就成了代言的明规则。出了事情后不道歉、不赔偿,还为自己狡辩、为自己喊冤。在这,笔者不禁要反问一句:您还能再无耻一点吗?作为一个受人瞩目的明星,一个社会公众人物,通常具有常人不能及的影响力、号召力,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普通大众,作为明星本身就应该谨言慎行,对待代言的产品更应该“三思而后行”,怎能为了一己之利,不顾社会责任感、不顾群众利益为其吹嘘疗效、虚假代言?

  或许追责制度发布后,个别明星会委屈甚至反对:我怎么会知道产品的真假?那么笔者要问一句,你连真假都不知道你凭什么为其代言?你连吃都没吃过、用都没用过的东西你凭什么说它好?这样不负责任的代言,还不追究你的责任,天理不容。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显然靠明星自律已经难以规避了,所以只能靠制度、靠法律去约束明星的代言行为,这样明星代言才能更有所敬畏、有所顾忌。要知道,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会导致社会的普遍信任危机。群众的信任一旦被摧毁,要建立起来还容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