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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胜诉虚假广告案仍不服:损失逾30亿 将上诉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3-12-26

网易财经12月25日讯 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一审判决后的第5天,王老吉公司宣布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5天前的法庭现场,加多宝公司已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两家凉茶企业继续进入长期的官司拉锯战。

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两句广告语,销毁宣传物,同时赔偿广药损失以及诉讼费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王老吉代理律师曾赟在庭后说:“虽然我们一审胜诉,但我们在一审诉状中总共针对加多宝所做的六条虚假广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法院只支持了其中的两条,同时法院只判定加多宝在两家媒体道歉,显然无法消除加多宝长期连续的虚假宣传对王老吉商誉造成的损害。”

王老吉代理律师温旭则表示,一审判赔1081万,远远无法弥补王老吉的经济损失,加多宝公司通过长期虚假宣传非法转移王老吉无形资产,王老吉需要通过大量的广告等手段消除影响,这给王老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超过30亿,“实际上,王老吉品牌因为加多宝‘更名广告’而遭受的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和弥补的。”

王老吉这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要提出两条上诉诉讼请求:一是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等4条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销毁宣传物;二是在包括《南方都市报》等更多家媒体上公开道歉。

不过,加多宝方面显然对广州中院的判决不服,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律师称,其对一审法院直接跳过加多宝的产品改名事实而把一个商标的独立性和一个产品经营者的独立性混为一谈表示难以理解,“加多宝曾经租用过王老吉商标,但这并不意味着加多宝因此丧失对红罐凉茶产品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产品始终如一,包括配方、包装、工艺等特征从未变化过,仅仅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更改了名称。而改名广告语正是对这一事实的真实客观的描述。”

“无视加多宝改名的事实,却让一个经营红罐凉茶17年的加多宝赔偿出生不到一年的广药王老吉的损失,这太荒唐了。”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说。

目前,由于双方都已提出了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一审判决将不会生效。

而在12月24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的归属做出了判决,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这意味着王老吉仍可继续延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

在广药集团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经营权后,其与加多宝公司可谓是官司不断。目前,两家公司在全国多个地方均在打官司,单在广药集团的总部广州,两家公司的案子就多达8起,其中,在广州中院就有6起。(黎晓云)

来源:网易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