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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古苑摄影”屡被投诉涉欺诈 工商介入处理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5-02-11

长沙谭女士2013年底在长沙古苑摄影拍摄的写真集,成品延期1年多至今未交付。在与摄影机构多次交涉后,反被商家施以惩罚措施,单方面将交付产品数量减半。因无法联系上涉事摄影机构,本栏目已将投诉转交至长沙市工商12315。

投诉:

写真集逾期一年多未交付 摄影机构屡被投诉

2013年12月,长沙谭女士和两个朋友在古苑摄影机构一人拍摄了一套写真集。因古苑摄影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成品,答应会赠送所有底片给谭女士作为补偿。

2014年12月7日,谭女士收到古苑摄影的产品,检查后发现成品与合约中所述差别极大。“合同说明是有精修22张,海报24寸,10寸双面水晶册入册18张,钱包照6张,而我所得产品却是塑料相册入册12,海报16寸,钱包照4张。”谭女士告诉记者,“照片不仅质量极差。还有一名朋友甚至任何产品都没有收到。”

再次与古苑摄影取得联系后,谭女士被告知,因她是私自拷走底片,所以作为惩罚,所有成品数量减半。

让谭女士郁闷的是,她当初是全程在店员的陪同下才拷走底片,却被店方定义为“私自”。她表示,“店方逾期不交付成品,才提供底片作为补偿,现在以此为由单方面减少成品数量,就是欺诈。”

与许女士有类似遭遇的还有长沙的谭女士。2014年10月,谭女士在古苑摄影拍摄写真后被告知15天内就能取到成品,结果逾期近4月,多次索要无果。店长和员工都处于“失联”状态,维权遇阻。

调查:

古苑摄影“失联” 投诉已转交工商

2月10日,记者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古苑摄影,但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通过查号平台,也查询不到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同日,记者将相关投诉转交至长沙市工商12315,之后长沙市工商会将相关投诉转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当事人给出答复,投诉人可自行拨打电话0731-84020095查询投诉处理进度。

本栏目提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上标注具体交付日期和产品交付数量,作为后期维权凭证,不能仅凭口头约定,并尽量要求提供发票。在权益受侵时通过多途径求助相关部门,为自己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