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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识别虚假广告:警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夸大治愈率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4-09-04
 齐鲁网8月21日讯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需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发布。当今各种媒体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屡见不鲜,夸大宣传,常常蒙蔽消费者、误导消费。近期,山东省工商部门发布一系列辨别虚假广告的方法,供市民参考。

  1、查看广告刊发时,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生产批号和广告批准文号,如国药准字、鲁药广审(文)第×号,鲁医械广审(视)第:×号,保健食品广告除标明广告批文外,还要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广告批文有效期为一年。

  2、广告中功效的内容不能超出批准说明书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

  3、广告内容中带有一些绝对化的语言,如“疗效最佳”、“根治”、“安全无副作用”、“国家级新药”、“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治愈率、有效率达100%”等,还有一些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服用一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的宣传。

  4、利用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儿童、名人的名义、形象进行宣传,请名人代言,声称该产品被这些机构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

  5、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等活动。

  6、含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某种疾病,对此类宣传,不能听其诱人动听的说教,贪图便宜,上当受骗,必要时可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www.sdfda.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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