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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涉代言虚假广告被诉 管辖异议申请被驳回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4-08-29
央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因涉嫌为某品牌鱼油软胶囊作虚假代言,姚明被消费者冯先生告到西城法院,姚明以自己居住在上海为由提出管辖异议,要求该案由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昨天,西城法院驳回了姚明的申请。

  冯先生在起诉书当中说,据北京某药房的销售人员推荐: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可以对三高人群,也就是心血管疾病人群,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人群以及记忆力衰退、视力衰退者有治疗的作用,适合少吃海鱼或者不吃海鱼的人群。但是冯先生在购买使用了鱼油软胶囊之后发现产品名不符实,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冯先生认为,姚明作为产品代言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所以把药房和姚明分别列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药房退还货款88.2元,赔偿损失264.6元及误时费9647.2元,共计10000元,姚明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姚明以其住所地在上海市徐汇区为由,申请本案移送至徐汇区法院审理。西城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如果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本案中,虽然姚明户籍地在上海市,但是另一被告药房注册地在北京,所以西城法院作为最先立案的法院具有管辖权。据此,法院驳回了姚明的管辖异议申请。

  (原标题:姚明代言汤臣倍健被诉 管辖异议申请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