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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毒”的感冒药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3-11-07

医药企业员工相互勾结,采用虚构合法交易的形式,将含麻黄碱成分的感冒药从公司套购后,私自进行销售,非法获利10余万元。经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10月10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陆建文、姜辉等6人作出了二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从业务员做到招商负责人 

陆建文是江苏扬州人,高中毕业后,他只身前往上海打工,辗转于多家贸易公司,一待就是八年。最后,在2010年6月份,陆建文通过网上竞聘的方式,来到泰州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销售业务员的工作。 

按照正常的销售程序,药品生产企业将生产出的药品销售到药品批发企业,再经由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到各大药店、医院,最后流入到普通消费者手中。在这样的一套销售环节中,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药品批发企业,公司的业务员所能得到的仅仅是业务提成,业务量越大,收入越高,反之则越低。 

虽然从底层业务员做起,但陆建文充满了干事创业的激情。丰富的人生阅历造就了他良好的口才,只有高中学历的他工作业绩越来越突出,受到领导的重用。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陆建文步步高升,先后被公司提拔为小组长、部长、CMC中心负责人、全国招商负责人。职务的升迁、业绩的辉煌,给陆建文带来了不菲的收入。他很快在泰州买房买车,并组建了家庭。 

在这期间,陆建文也培养了一批自己的业务员,姜辉就是其中一名得力干将。 

姜辉是名牌大学毕业生,人很聪明,脑袋灵活,业绩蒸蒸日上,很受陆建文的赏识。同时,陆建文还结识了一批药品批发企业的高层经理,通过这张人际关系网,他将各项业务做得有声有色。

利用管理漏洞大发横财 

事业的成功并没有让陆建文就此满足,他的脑袋开始盘算起“大买卖”。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他看到了销售药品环节的漏洞,动起了歪脑筋:何不将公司的药品自己销售?这样既能拿到业务提成,又能从中赚取巨额的利润! 

2011年12月26日,他找到一家从事药品批发的公司销售经理屠栋梁,告诉他自己的计划,并许下每盒1.5元的好处费。 

两人商定由陆建文将一种感冒药“百为晴”发往屠栋梁公司,屠栋梁随后把这批药从公司套购出来交给陆建文,陆再将这些药自行销售。 

2012年3月,陆建文将第一批药品5000盒“百为晴”发到屠栋梁的公司,屠栋梁收到货后,立即指示手下业务员以11.2元/盒的开票价格虚开各大药店的抬头,这样名义上是将这批药卖给各个药店,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真实交易,而是全部流入屠栋梁个人手中。 

随后,屠栋梁将这批药再转交给陆建文,由陆建文负责最终的销售,货款则由屠栋梁先行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药企。等陆建文找到下家脱手药品后,再将货款连同好处费一并交给屠栋梁。 

药品又回到了陆建文的手中,怎样将它们快速转手给下家呢?陆建文想到了自己的得意门生姜辉,2012年3月14日,他把姜辉喊到办公室,说出了自己蓄谋已久的想法,请姜辉负责寻找买家,并承诺会给他每盒1元的好处费。巨额利润驱动下,姜辉立刻答应下来,并将自己所租住的车库腾出来作为仓库存放“百为晴”,同时在网上搜寻各种求购信息。很快,姜辉就找到了买家,第一批货顺利以17.5元/盒的价格卖出。 

陆建文盘算着,屠栋梁公司的开票价是11.2元/盒,每盒“百为晴”自己能得到6.3元的利润,另外还能从公司拿到销售提成。在这样的一条销售链中,陆建文仅需支付屠栋梁和姜辉少量的好处费,自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差价,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陆建文一次一次地给屠栋梁发货,疯狂进行套购。2013年3月至5月短短2个月的时间,陆建文就向屠栋梁发货4万余盒,其中2万余盒被姜辉从网上卖给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神秘买家,所得不法利益高达38万余元。 

非法销售含“麻”制剂 

正当陆建文还在盘算着如何扩大销量的如意算盘时,“百为晴”的异常销售情况引起了药监部门的注意。“百为晴”并不是知名的感冒药品牌,在药店的销路并不是特别好,为什么还会有人大量购入呢? 

原来,“百为晴”又称“氯雷伪麻缓释片”,每片含120毫克伪麻黄碱成分。该成分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提炼、制造冰毒。国家对于含麻黄碱成分的药品管控相当严格,“百为晴”的异常情况使药监部门十分警惕。 

药监部门随即展开了调查,一条以陆建文为首,屠栋梁、姜辉等6人共同分工合作的销售链条逐渐浮出了水面,销售的“百为晴”很可能卖给下家用于提炼、制造毒品。 

2012年11月,药监部门将此案的相关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依法对陆建文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同时也对药品的去向进行追踪。 

通过侦查,公安人员发现,姜辉每次交货都是由对方通过现金打款的方式支付货款,然后通过快递公司运送到指定地点。买方的手机号码和指定地点经常更换,手段十分隐蔽,这与制毒集团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作案手法相当近似,同时“百为晴”本身就含有麻黄碱成分,因此药监、公安部门认为,这批药品极有可能被用于制造毒品。 

2013年8月7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陆建文等6人提起公诉。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杨金霞指出,陆建文等人销售的“百为晴”虽然数额不大,但如果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理论上可以制造出1.2万余克的冰毒,按照目前市场100元/0.1克的价格计算,总价值将达1200余万元。如此之多的冰毒一旦流入社会,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同时也对国家禁毒工作产生极大负面效应。陆建文等人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将药品套购并私下销售,反映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监管漏洞。 

2013年7月9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对江苏省药品监管局中国医药城直属分局提出检察建议,敦促加强对涉麻黄碱药品的监管,7月30日,直属分局对涉麻黄碱药品的监管进行了整改,要求销售此类药品,只能给药店或者医院,货款结算时,只能通过银行进行公对公打款,杜绝现金付款。另外,督促相关药企加强对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坚决遏制药品套购给个人的行为。



来源于: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