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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工商局开展“虚假广告”整治综述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4-10-08
由于经济利益驱使,一些经营者不择手段,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广告秩序。针对这些虚假违法广告,近两年来,来宾市工商局亮红盾之剑,开展专项整治26次,召开约谈会26次,约谈有关市场主体负责人215人,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65件,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26份,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工商执法人员要有‘亮剑’精神,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敢于碰硬,坚决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江祖国说。

    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

    为增强广告法律法规的透明度,该局开展“五进五上”宣传措施,即:进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进联席会、进社区、上电视、上横幅、上报刊、上网络、上资料,使其广为人知;采取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广告主、广告经营(发布)者有关负责人学习《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在社会上公布治理虚假违法广告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渠道;采取“专项培训、以案代法、专家授课”等方式,提高工商执法人员广告监管素质,构建“工商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位一体机制。

    加强巡查 实施约谈

    该局强化广告市场巡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规定由辖区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内广告市场进行巡查监管,工商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到位”,即巡查人员到位、巡查时间到位、巡查内容到位、巡查力度到位;实行痕迹监管,巡查人员将巡查记录情况及时录入电脑档案管理,存档备查,构建“市局、县局、工商所”三级监督工作格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将预警教育、行政约谈、行政提醒、行政告诫相结合,指导广告者、广告发布(经营)者建立广告内审制度,加强诚信道德教育学习,从源头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如某房地产公司发布虚假户外广告,被工商执法人员开展广告巡查中发现,立即约谈公司负责人,通过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敢于亮剑 维护秩序

    为维护正常广告市场秩序,该局履行广告市场监管职责,重点对医疗、药品、保健品、食品、招生、房地产、农资、网络等广告市场监管。着重对电视、报刊、印刷品、户外、LED等广告媒介监管;发挥广告监测系统作用,即“以监测促监管”、“监测任务上收一级、监管权限下放一级”,通过监测,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如通过监测,发现某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该局快速立案查处,责令该媒介立即停业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并处罚款;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医疗广告、促销广告、房地产广告、农资广告、集资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曝光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在社会上给予曝光,达到“曝光一案件、规范一行业”的效果。两年来,共曝光8件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增强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者的威慑力;建立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工商牵头,共有质监、食药、公安等8个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实现“资源共享、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作格局。(廖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