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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短信广告“满天飞”须从运营商开始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4-02-25

        近日,国务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市民可在3月24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意见。

  在所有的通讯方式中,要数手机中的广告短信最烦人,诸如:商品推销,店铺开张,购买保险多如牛毛,甚至赌博、色情、贩卖枪支的信息也时有出现。并且不分昼夜的滥发,有时半夜三更也被搅醒。垃圾短信广告严重的影响了个人的生活,对社会产生污染。

  打击和治理垃圾短信广告从来就没有停过,专项行动一个接一个,可是并没有得到缓解。《广告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发送广告,意在从根本上治理垃圾短信满天飞,而要达到此目的还得从运营商始。

  垃圾短信铺天盖地从天而降,条条都能闯入他人的手机,哪来那么高的命中率?有的说是发送者自己收集而来;有的说是从快递公司等渠道所获;这些渠道收集非常有限,几万条短信,几十万条短信同时群发,决非是来自非正规渠道,只能是从运营商哪里获得。2013年底中国移动用户数达7.6亿多户,只要从其中弄出一点比起其它渠道多几百、几千倍,从媒体曝光看,运营商内部人员出卖信息屡见不鲜,甚至有的移动公司也做起了此买卖。

  广告能够随意发到他人手机上,决非是商家实行得了的,得先经过运营商的许可或者默认,从以往看,群发垃圾信息大都有运营商的参与,并从中分利,如:海南一家电信公司的技术人员透露说,发送短信要向运营商支付服务费,即使每条短信按0.03元计算,例如每次发送10万条,运营商收益会高达3000元。为了获取利润最大化,还出现运营商专用的106号段租给外界使用。

  垃圾短信能够满天飞,关键是有“导航仪”、有起飞的“跑道”,因而,得先堵住信息外泄的漏洞,把好用户信息关,让垃圾信息找不到目标,同时,对群发短信平台进行上锁,需要者开,不需要者闭,尤其是对以手机广告谋利的行为进行严处,由此才能让垃圾短信飞不起。(罗瑞明)

来源: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