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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向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开火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4-02-08

 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王忠安              

    本报讯 春节期间,有人出门旅游,也有人宅在家里,看电视就成了“宅男”、“宅女”的主要节目之一。一些电视购物广告趁机大面积铺开,不良商家更是用虚假广告忽悠市民。此前,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多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年底开始一直到今年6月份,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向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开火。在此,我市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这五种类型的虚假电视购物广告。

    一是欺诈性广告、二是夸大性广告、三是含糊其辞的广告、四是混淆视听的广告、五是利用名人所做的广告,涉及的商品主要包括手机数码、医疗服务、药食保健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及收藏品、招商加盟等。

    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的泛滥一方面是因为售买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是电视等媒体也做了“帮凶”。对此,工商部门表示,虚假广告的鉴别其实并不难,广告多是铺天盖地地做,把产品吹得神乎其神,或是价格高得出奇或低得诱人,或是专家、名人、高科技一起上。消费者面对这些广告时,一方面应该注重平日的学习,提高自己的鉴别力;一方面不要轻信广告,甚至身边人的推销。最重要的是不要贪图小便宜,应该尽量选择正规商店、卖场。此外,对虚假电视广告侵扰,一是要及时举报、二是留证投诉。如被虚假广告欺骗,要停止产品的使用,并注意及时保留证据。可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申诉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苍梧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