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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再诉加多宝凉茶广告语虚假宣传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4-01-13

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诉武汉加多宝公司广告不正当竞争案10日在长沙中院开庭。王老吉起诉指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系列广告构成虚假宣传,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道歉和消除影响。加多宝则否认指控,称涉案广告语均为自家产品的客观描述。

  这也是自“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和“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系列广告语不正当竞争案后,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第三起虚假宣传诉讼。

  王老吉10日在庭上提出,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等一系列广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加多宝将所生产的王老吉品牌凉茶全部混同为加多宝。王老吉要求加多宝立即销毁含有上述虚假宣传广告语的产品包装及其他宣传物品,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在发布此系列虚假广告的相同媒体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加多宝则答辩称,涉案广告语是对加多宝公司自身生产的红罐凉茶产品的客观描述,不构成虚假宣传。“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的广告语依据的是国家权威统计机构提供的市场调查数据。加多宝同时指,王老吉已经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在全国其他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属于重复诉讼。

  自2012年5月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加多宝推出诸如“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以及“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等广告;王老吉方面则延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等广告。王老吉与加多宝随之就上述广告的合法性展开了连续的诉讼拉锯战。

  仅在2013年12月,就有两起相关案件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王老吉诉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系列广告虚假宣传案宣判,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广药集团1080万元,并公开道歉。加多宝称对判决“极度震惊”,广药则指赔偿难以弥补损失,双双提出上诉。

  同时,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加多宝诉王老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宣判,法院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请求。加多宝坚称对涉案广告持所有权提出上诉。

  此外,王老吉和加多宝均就凉茶产品红罐装潢提出侵权诉讼,案件目前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