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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十项举措”规范医疗广告 继续加大查处力度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3-12-17

  今年初,朝阳市卫生监督部门推出“十项举措”对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治理”,记者昨日获悉,在实施十项新举措后,经监测,截至11月末,朝阳市未发现继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全市未发生因严重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而被处罚案件,未发生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投诉举报的案件。

  据卫生监督部门介绍,为促进我市医疗市场良性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就医环境,结合朝阳市医疗广告发布情况,我市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并通过市、县两级联动,实施医疗广告监管十项新举措,使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记者昨日了解到的十项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县两级监管一体化。市县两级联动互通监测、服务信息,提高全市医疗广告监管效率及水平。

  二是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负责对主要媒体及大众媒介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的医疗广告监测并填写统一格式的监测表备查。目前共监测到医疗广告285条,其中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203条,并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22家医疗机构给予警告。

  三是实行告诫约谈制,对发布及准备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指导服务、法律法规提醒告知服务,减少或避免非故意违法行为。

  四是实行守法承诺制,督促医疗机构按法律、法规要求自觉规范发布医疗广告。

  五是延伸检查制,对医疗机构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增加检查次数。

  六是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或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是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对医疗机构的各类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记分达到规定值的给予暂缓校验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理,其中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就是一项记分内容。据统计,2013年内,我市对35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分别记4分,对22家继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增记4分。

  八是大力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宣传活动。

  九是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我市卫生监督局与工商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对违法案件及时进行移交。

  十是不定期公示处罚结果,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避免消费者盲目就医,保护消费者合法就医权利。

  《中国青年报》于2012年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52.1%的人表示在看病、买药时会受到广告的影响。 66.2%的人表示,自己或家人曾因听信虚假医疗广告而被骗。医疗广告大多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

  老年人的弱点是因退休而逐渐远离社会,防范意识低下且非常注重健康,这是最容易上当的群体。不少女性迫切希望减肥、丰胸等,也容易被骗。不少成年人缺乏儿童保健和治病的相关知识,为给子女看病也容易上当。

  卫生监督部门介绍,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危及消费者的各项权益,严重危害医疗市场的安定,将继续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依法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患病投医过程中,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切莫盲目轻信医疗广告的夸大宣传,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