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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消协:电视购物广告虚假等问题投诉居多

发布:广告点评网 2013-12-13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朱宇鲲)近年来,随着消费形式的多样化,消费者投诉也出现了新的变化。特别是过去家庭或个人的消费方式是比较单一的实体店消费,而如今网络消费、信息化消费越来越多,因此,消费者投诉也随之增多。

  以今年第三季度为例,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投诉1595件,接受咨询5691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577831元。消费者的投诉的热点除过去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欺诈外,又增加了物业管理、快递服务、电视购物、网络速度等新热点,这也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不久前,兰州市民陈先生在给孩子冲奶粉时,发现奶粉中有异物。于是,他投诉至省消协。经过调解,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并给付问题奶粉8倍的赔偿金。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陈先生表示满意,但他对这家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还是表示不解和担忧。

  今年第三季度,省消协受理的食品类投诉117起,同比增幅达46.66%。投诉的问题主要是食品内有异物、保质期标识混乱、裸露散装食品卫生状况差、部分商家存在销售过期、失效、变质食品的现象。

  房屋中介合同存陷阱

  从今年合同问题的投诉看,增长幅度比较大。以今年第二季度为例,合同问题投诉134件,与上季度相比上升162.75%。

  兰州市民慕先生与兰州市某房屋中介代理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代理购买合同,并预交了2.5万元定金,后因慕先生的个人原因,无力购买此房,遂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其定金。

  房屋中介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拒不退还。无奈,慕先生投诉至省消协寻求帮助。接到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就该公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点评,指出这些条款有失公平,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对此,曾参与此次调节工作的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格式合同陷阱太多,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首先要分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其次要看清合同中所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第三要对于合同中未尽事宜,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约定。

  小区物业乱收费

  3月中旬,兰州某高档商品住宅小区的业主们集中反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们收取的停车费过高,每月高达1000元,物业服务与承诺不符,同时物业公司还侵占绿地、剥夺了业主的休闲场所等问题。

  省消协介入后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车位占用费没有物价局批文,属于不合理收费项目,责令将该项目予以取消。物业公司还对业主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从第一季度统计的数据来看,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31起,相比前一季度上升40.91%。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主要是收费不合理、管理不完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部分高档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出售之初的承诺大相径庭。

  网购快递变“慢递”

  近几年以来,网络购物备受年轻一族青睐,可是快递服务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网购热情。快递不快、损毁物品等成为投诉新热点。

  5月30日,王虎(化名)通过某快递公司从浙江杭州寄往文县一个快件。6月6日,他在网上查询到快件已经本人签收,但是,直到6月18日收件人仍未收到快件。经消协部门调查了解,快件交由收发室签收导致邮件丢失,最后,快递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工商、消协受理有关快递业的投诉1249件,其中涉及申通快递228件、EMS213件、韵达快递93件、圆通快递92件,其他公司623件。

  为了全面了解全省快递服务行业的现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费者协会于今年6月至9月,在全省开展了快递行业消费维权调查活动。

  调查结果显示:在“消费者认为快递行业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中,投递延误占64%,暴力分拣占34%,损坏物品占33%;在“消费者遇到纠纷时,采取什么方式维权时”,多数消费者选择与企业协商、到工商部门申诉和到消协投诉。但也有部分消费者选择自认倒霉,这说明一方面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目前有关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还亟待加强。

  针对此次调查所暴露出的问题,省消费者协会、省快递协会成立了快递行业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全省快递企业限期整改,并建议行业监管部门对其依法查处。

  电视购物广告虚假

  今年以来,不断有消费者投诉电视购物广告虚假,诱人上当。家住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的吕先生,就是没有经得住电视购物促销员的“花言巧语”,花了408元购买了85克所谓的“金项链、戒指”四件套。经鉴定,这些“黄金饰品”全是用铝合金做的假货。

  针对电视购物和“有奖竞猜”的投诉,省消协有关负责人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做好节目内容的审查把关,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和参与电视促销和短信竞猜活动,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假日促销暗含骗局

  每逢节假日,各路商家推出纷繁复杂的促销活动,不明就里的消费者纷纷购买。但是,活跃的假日消费之后,也伴随着消费纠纷的高发。

  不久前,兰州市民周女士以1287元的促销价,购买了价值4860元的铂金项链。自以为非常划算,但回家后发现项链上标识的字母并不是铂金的,而是钯金的,方知上当受骗。周女士随后找商家理论,商家百般辩解,说活动现场说的就是钯金,是消费者没有听清楚。

  后经消协调查了解,原来是工作人员使用了含糊不清的语言,造成混淆,误导了消费者。经过调解,周女士的权益最终得到维护。

  今年第三季度,销售服务类投诉55起,同比增幅达139.13%。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商家通过促销活动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促销活动内容繁杂,晦涩难懂,销售人员言辞不清,制造混淆。还有虚假、夸大宣传,利用高额的促销奖品诱惑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网速达不到承诺标准

  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近年来,有关宽带的投诉也逐年递增。

  兰州市陈先生从一通讯公司花了1500元购买了包月4兆的宽带,外加一年的网络电视费用。可是,宽带开通后,他发现上网的速度特别慢,浏览普通网页时经常出现拥堵现象,更为奇怪的是,尽管宽带用起来很慢,但测试显示的网速却并不低。

  省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有关宽带服务的投诉除网速“缩水”、实际带宽与承诺不符等现象外,还有网络出现故障时维修服务迟缓、资费太高等问题。对此,希望垄断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预付卡消费钻法律“空子”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陷阱”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7月4日,酒泉市的景女士在当地一美食城消费时办理了一张100元的就餐卡。就餐结束后退款时,商家以“卡片已损坏”为由拒绝退款。

  经当地消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卡片仍能正常使用,并无明显破损和恶意破坏,只是景女士的孩子在上面写了一个字而已。

  就此问题,曹毅凌律师表示,目前国家和我省还没有专门制定预付卡消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虽涉及预付卡消费方面的内容,但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用来规范预付卡经营、解决消费争议,显得操作性不强、手段不多、力度不够。因此,不少商家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